我们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通过自建商城销售数码产品等?请问除工商执照和网站的ICP备案之外,还需要办理哪些证?其中ICP经营性许可证是否必须要办理?
一、营业执照的办理。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您成立一家电子商务公司,通过自建商城销售数码等产品,应在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但网站的icp备案号的申请事项属于工信部管理,具体详情请联系工信部门。
二、网站的贴标。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您自建的网站,需要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网”(http://www.cqgseb.cn/)上的“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申请”版块进行申请,申请贴置电子标识的具体操作程序见该版块的申请流程说明,同时,您可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为49872315。
三、网络经营者其他许可的相关规定。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如经营有食品的,需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